・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台灣母乳哺育聯合學會辦理母乳哺育種子講師證書續證作業。本作業旨在確保母乳哺育種子講師持續具備專業能力與實務經驗。符合資格的講師需在指定期間內,透過線上Google表單提交相關佐證資料,證明其在母乳哺育授課、諮詢服務、進階研習及教學能力研習等方面達到規定時數與場次。通過審核後,證書效期將獲得延續,以繼續提供母乳哺育相關服務。
・對象(須符合):母乳哺育相關授課至少12小時(含)以上,且授課主題需符合WHO母乳哺育16項核心能力之相關主題至少2種;提供母乳諮詢至少10例,且完成紀錄表(附表一);參與一次母乳支持團體,列為一次母乳諮詢案例;支援執登機構外之衛生局、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等母乳哺育相關教育訓練或活動,三年至少一次,且提供佐證或其他相關資料,並完成紀錄表(附表一);參加母乳哺育進階研習至少12小時(含)以上,且主題不含基礎課程主題;參加教學能力(研習)相關課程研習至少6小時(含)以上;至少參加三場母乳哺育種子講師分區討論會(種子講師輔導團隊觀摩會等同一次分區討論會)
・對象(符合任一):本年度母乳哺育種子講師證書效期將屆滿者;證書效期已屆者
・申請:線上申請,將佐證資料上傳至Google表單
・未能於效期到期之年度完成續證者,如備齊近三年內符合續證申請資格之佐證資料,可於當年度公告換證期程內申請續證;所有續證之佐證資料需以本國服務為限;逾期概不接受當年度之補件申請
2024/09/01 ~ 2024/09/15
資料來源:https://www.breastfeedingtaiwan.org/ext/C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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