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人事室為維護教職員工身心健康,提供健康檢查費用補助。此補助依據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針對不同職務、年齡及風險類別的教職員工,提供不同金額與頻率的健康檢查費用補貼。例如,特定高階主管每年可獲最高 16,000 元補助,而其他符合資格的教職員工則依其類別,每 1 至 3 年可獲得 3,500 元至 4,500 元不等的補助。教職員工可依規定申請健康檢查費用核銷,亦可選擇合作醫院如萬芳醫院提供的專案健檢服務。
・對象(須符合):國立政治大學教職員工;適用「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之人員;依職務及年齡區分不同類別,詳見項目說明
・第一類人員(中央機關政務人員、三級機關以上首長/副首長、二級機關以上幕僚長/副幕僚長/一級單位主管、外交部駐外機構職務列至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館長/副館長、國立大學與獨立學院校長及副校長、國立專科學校校長、中央二級機關以上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兼任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實際負責處理業務之主任委員(召集人)/副主任委員(副召集人)或執行秘書,及依組織法規以外之其他法律規定應置專責承辦業務人員並授權訂定組織規程之執行秘書、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後,行政院及所屬二級機關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並兼任行政院及所屬二級機關依處務規程所設之常設性任務編組相當一級單位主管職務人員、中央二級機關以上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兼任非常設性任務編組相當一級單位主管職務,且該任務編組派充人數達 25 人或編列預算達 2 億元者、公營事業機構相當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之主持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局長)):每年 1 次,補助上限 16,000 元
・第二類人員(第一類人員以外,40 歲以上之中央各機關(構)高風險職務人員):每年 1 次,補助上限 4,500 元
・第三類人員(前二類人員以外,40 歲以上之中央各機關(構)、國立各級學校之法定編制內依法任用/派用及聘任之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聘僱人員,且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 1 年):每 2 年 1 次,補助上限 4,500 元
・第四類人員(第一類人員以外,未滿 40 歲之中央各機關(構)高風險職務人員):每 2 年 1 次,補助上限 3,500 元
・第五類人員(第一類、第四類人員以外,未滿 40 歲且從事重複性/輪班/夜間/長時間工作等有危害安全及衛生顧慮工作之中央各機關(構)、國立各級學校之法定編制內依法任用/派用及聘任之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 1 年之聘僱人員):每 3 年 1 次,補助上限 3,500 元
・申請:請洽國立政治大學人事室辦理,或透過萬芳醫院專案預約(電話預約:(02)2230-1551 轉分機 15、18)
・📍11605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國立政治大學人事室),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11號-13樓健康管理中心 (萬芳醫院健檢地點)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8:30 ~ 12:00、下午 13:30 ~ 16:30 (萬芳醫院預約服務時間)
・- 需提前至少 7 個工作天預約萬芳醫院健檢專案
最高16,000元
2026/06/01 ~ 2027/05/30
資料來源:https://posman.nccu.edu.tw/redirect.php?ID=service0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