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為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提供訓練、津貼及多項福利。訓練內容包含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為期4個月。受訓人員在訓練期間可依考試等級領取津貼,並比照現職公務人員享有婚、喪、生育、子女教育等各項補助,以及遺族撫慰金。此外,受訓人員也將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及公教人員保險,確保其在訓練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與福利權益。
・對象(須符合):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歷年本考試錄取補訓或重新訓練人員;接受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
・三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俸給支給津貼
・四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俸給支給津貼
・五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俸給支給津貼
・分配在公營事業機構實務訓練者:從其規定比照相當等級發給津貼
・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比照用人機關(構)學校現職人員支給
・遺族撫慰金:比照用人機關(構)學校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
・全民健康保險:參加
・公教人員保險:參加
・申請: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辦理報名參訓,並由用人機關(構)學校發給津貼及福利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曠課、曠職或請事假超過規定日數時,應按日扣除其津貼
資料來源:https://nttues.nttu.edu.tw/p/406-1066-176275,r199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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