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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教育部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3-10-3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教育部為獎勵並表揚在環境教育推動工作上表現傑出的人員,特別舉辦「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此計畫分為教育行政機關組、大專院校組、中學組及國小組,鼓勵各級學校及教育行政機關的在職教職員踴躍參與。獲獎者可獲得獎座、獎狀及最高新臺幣 3 萬元的獎金,並由所屬機關核予記功或嘉獎。申請人需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並依規定上傳申請資料至線上表單。
・對象(須符合):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者;參選人僅能擇一參選組別報名
・對象(符合任一):教育行政機關組(含縣市輔導小組(團)成員):在教育行政機關或各縣市環境教育輔導小組(團)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者;大專院校組(含科技學院及特殊學校):在學校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者;中學組(含高中、職及國中):在學校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依環境教育法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且證書於有效期限內之在職教職員(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國小組(含附設幼兒園):在學校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依環境教育法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且證書於有效期限內之在職教職員(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
・卓越獎:頒發獎座 1 座、獎狀 1 紙及獎金 30,000 元,並請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予記功 2 次
・優等獎:頒發獎座 1 座、獎狀 1 紙及獎金 20,000 元,並請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予記功 1 次
・甲等獎:頒發獎狀 1 紙,並請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予嘉獎 2 次
・申請:將申請資料上傳至線上表單 (網址:https://tinyurl.com/yc8pxkvp)
・參選資料需補件者,由審查單位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參選資料不予退還,請自留底稿;獲獎人數(卓越獎+優等獎)應佔參選人數 20%以下;獲獎人須提供相關績優事蹟實錄資料或照片,以利製作得獎手冊;獲獎人參選資料應授權教育部運用於相關宣傳活動或成果展現;教育部得邀請卓越獎獲獎人擔任教育部環境教育推廣大使,協助教育部相關示範觀摩及宣傳活動,或代表接受相關媒體專訪;教育部將舉辦公開頒獎典禮,表揚獲獎人員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元

【期間】

2023/10/02 ~ 2023/10/31

資料來源:https://epsc.aeust.edu.tw/p/406-1008-47341,r218.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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