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心理學會為促進各領域學術發展,提供其專門學群組織(SIG)行政與經費協助。各學群召集人可依學術推廣需求,向學會秘書處提出申請。這項協助旨在支持學群舉辦活動,提供必要的行政支援及財務資源,金額將依活動企劃書中的預算進行核定。申請學群需每年定期提交成果報告與成員名單,以確保運作符合章程規定。
・對象(須符合):需為台灣心理學會的專門學群組織(SIG);學群召集人需為本會有效一般會員;學群至少需有 3 名以上本會有效一般會員;學群需每年定期提供書面成果報告與學群成員名單;學群召集人需向秘書處提出行政與經費協助申請;申請需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查通過
・行政與經費協助:依學術推廣需求及活動企劃書預算核定
・申請:填妥活動企劃書範本申請書電子檔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
・學群召集人任期原則上兩年為限,連選得連任一次。理監事會將依其專長領域提供相關學群諮詢及協助活動推廣。
資料來源:https://www.tpa-tw.org/special-interest-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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