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政風處與法務部廉政署共同鼓勵民眾檢舉貪污瀆職案件,凡經檢舉且案件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將依相關辦法發放檢舉獎金。獎金最高可達 10,000,000 元,分兩階段撥付,判決有罪時先給三分之一,判決確定後給付其餘獎金。民眾可透過電話、傳真、郵件、電子信箱或親洽等多元管道提出檢舉,共同打擊貪瀆不法。
・對象(須符合):檢舉貪污瀆職案件;檢具事證;案件經法院判決有罪
・檢舉貪污瀆職獎金:經法院判決有罪者,依「貪污瀆職案件檢舉獎金給獎標準」給與獎金三分之一,判決確定後給與其餘獎金,最高 10,000,000 元
・申請:- 臺東縣政府政風處:電話、傳真、郵政信箱、電子郵件信箱
・📍- 臺東縣政府政風處:臺東郵局第19號信箱
・🕒- 法務部廉政署現場檢舉:上班日 08:30-12:30 及 13:30-17:30
最高10,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ethics.taitung.gov.tw/cp.aspx?n=1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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