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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東縣達仁鄉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

居住生活 臺東縣 期限 2026-09-30

【內容簡介】

・臺東縣達仁鄉公所辦理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計畫,開放達仁鄉達人段109地號的土地供符合資格的原住民申請。申請人須具原住民身分、年滿 18 歲,且原則上需設籍於達仁鄉。成功申請者將可取得該筆土地的所有權,面積為 85.06 平方公尺。申請期間為 2026/06/05 至 2026/07/07,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書件,親送或郵寄至達仁鄉公所農業課辦理。
・對象(須符合):具原住民身分;滿 18 歲之成年人;公告本分配計畫前已設籍本鄉(臺東縣達仁鄉);不得有拋棄土地之紀錄(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因登記需要或因土地內有公共設施之拋棄除外);分配後之土地面積不得超額;無違法轉讓、轉租原住民保留地紀錄;如以「與該土地具有傳統淵源關係」申請分配者,土地如無原住民使用中,申請分配之原住民需無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之產權登記;如土地已有現況使用之原住民,原則應符合地用相關管制規定,但經機關綜合考量特殊個案情形,得適用地權地用分流處理原則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人因行政轄區、地(戶)籍劃分不一致未符設籍規定,且經鄉(鎮、市、區)公所現場勘查並調查相關事實;申請人因天然災害因素,其住所及戶籍遷移至其他鄉(鎮、市、區),且符合原開辦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所定「原受配原住民保留地面積未達第10條最高限額,且與該土地具有傳統淵源關係」
・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達仁鄉達人段109地號,面積 85.06 平方公尺,權利種類為所有權
・申請:請於公告期間內,將申請書件逕送臺東縣達仁鄉公所公文登記桌收文,或以郵寄送達(申請日期以本所登記桌收文之日或郵局收件郵戳為憑)
・📍966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復興路14號
・- 就本案公告分配土地事宜,認有違法不當,致損害權益者,應以書面向本所聲明異議,異議聲明期間與計畫公告期間相同,逾期不再受理異議聲明

【期間】

2026/06/05 ~ 2026/07/07

資料來源:https://www.juisui.gov.tw/News_Content.aspx?n=3418&sms=10679&s=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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