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為鼓勵轄內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及在地紮根,啟動 110 年度「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 SBIR),提供創新研發資金補助。每家中小企業最高可獲得 1,000,000 元補助,總補助經費不得超過總經費的 50 %。申請對象須設籍於新竹縣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計畫執行場所亦須在新竹縣內。本計畫採線上或紙本郵寄方式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1/07/15。
・對象(須符合):設籍(立)於新竹縣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 200 人;未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相關計畫補助;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新竹縣內;僅受理以本公司資格申請 (不含分公司);同公司同年度以申請 1 案為限
・創新研發補助:每家最高 1,000,000 元,總補助經費不得超過總經費 50 %
・補助款編列範圍:人事費、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研發設備使用及維護費、技術移轉費、委託研究、委託勞務
・申請:線上申請或紙本郵寄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 10 號
・🕒AM08:30-PM17:00
・- 計畫送件申請後,計畫文件不得補件;資格文件可於受理截止日翌日起於指定期間內補件,逾期視同資格不符
最高1,000,000元
2021/06/30 ~ 202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