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已將代為標售的土地價金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並公告土地權利人可申請發給該筆價金。土地權利人需自款項存入專戶之日起 10 年內,以書面向基隆市政府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逾期未領取者,經結算如有賸餘,將歸屬國庫。本次公告的土地價金總計為 1,785,135 元。
・對象(須符合):土地權利人;需為公告事項中代為標售土地之權利人
・田寮段0095-0000地號土地價金:1,146,510 元
・田寮段0086-0000地號土地價金:638,625 元
・申請:以書面向基隆市政府提出申請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6號 (保管處所)
・逾期未領取者,經結算如有賸餘,歸屬國庫
最高1,785,135元
2015/03/17 ~ 2025/03/17
資料來源:https://www.klsy.klcg.gov.tw/tw/klsy/1246.html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