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為提升本土語文教學人員的專業知能,並協助其取得本土語文教學人員認證資格,特別舉辦「114學年度臺東縣培訓本土語文(閩客原)教學人員認證培訓研習」。此研習旨在培育具備語言能力與教學實務的師資,充實臺東縣本土語文教學師資量能,並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政策。參與對象包含現任或潛在的本土語文教師及已取得相關語言認證的一般民眾,完成為期 5 天的研習課程且請假未逾 2 小時者,將獲頒專業培訓研習證書。
・對象(符合任一):現任教本土語文課程,且已取得閩客語中高級(含)以上、原住民族語高級(含)以上認證,非本土語專長教師且未加註本土語文第二專長者之教師;現未任教本土語文課程,但已取得閩客語中高級(含)以上、原住民族語高級(含)以上認證,非本土語專長教師且未加註本土語文第二專長者之教師;已取得閩客語中高級(含)以上、原住民族語高級(含)以上認證,尚未取得本培訓資格之一般民眾;曾取得 110 年度以前各縣市辦理之本土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36 小時教學專業認證培訓之現職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已取得閩客語中高級、原住民族語中高級認證之教師;已取得閩客語中高級、原住民族語中高級認證之一般民眾
・認證專業培訓研習證書:參與所有研習課程且請假未逾 2 小時者,發給 38 小時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非正式教師另發給
・公假、補休及研習時數:核予參與教師
・- 部分課程因師資及場地安排可能變更為線上辦理,倘確認後場地及授課方式須變更,將採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方式通知各學員,故請務必正確填寫聯絡資訊
2026/07/01 ~ 202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