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公所提供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針對家庭總收入較低的國民年金被保險人,依其家庭所得狀況,補助 55% 或 70% 的保險費。申請人須年滿 25 歲未滿 65 歲,設籍臺北市,且非低收、中低收入戶或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符合資格者需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政府將依比例補助保險費,減輕被保險人的經濟負擔。
・對象(須符合):具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身分;年滿 25 歲且未滿 65 歲;設籍臺北市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1.5 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 倍者,政府補助 70% 保險費,被保險人自付 30%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2 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者,政府補助 55% 保險費,被保險人自付 45%
・申請:請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辦「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
・📍112019 臺北市北投區立功街 9 號 11 樓之 2
・🕒星期一至五 08:30 ~ 17:30(中午實施彈性上班,仍受理各項櫃檯業務)
・- 資格以申請人檢附完整資料之日為受理申請日,經審核通過後溯自受理申請月份核定資格
資料來源:https://btdo.gov.taipei/cp.aspx?n=634E6DD228BDD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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