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豐濱鄉立圖書館暨部落資訊站提供平板電腦借用服務,旨在普及國民寬頻上網環境,保障弱勢族群的數位人權。設籍豐濱鄉的民眾或持有花蓮縣公共圖書館閱覽證的讀者,皆可申請借用平板電腦,每次借期 14 天,並可續借 1 次。此外,讀者也可憑閱覽證借閱圖書及視聽資料。申請時需填寫借用申請表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優先對象包括婦女、中高齡、身心障礙、原住民、新住民及曾上過資訊課程者。借用人需妥善保管設備,若有損壞或遺失需負賠償責任。
・對象(須符合):凡中華民國國民、大陸人士或外籍人士,並持有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戶口名簿、入出境許可證、居留證或護照);持有花蓮縣公共圖書館閱覽證;已了解設備應用與操作方式,或曾參與資訊學習課程(申請平板電腦借用);讀者若未滿 18 歲,借出館外使用應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借用手續(申請平板電腦借用)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於花蓮縣豐濱鄉之民眾;持有花蓮縣公共圖書館閱覽證之讀者(不分鄉鎮區)
・平板電腦借用:每次借用 14 天,最多連續續借 1 次
・視聽資料借閱:每人每次限借 1 件,限於館內數位視聽區席位使用
・圖書借閱:每張閱覽證借閱冊數 10 冊,每冊借期 28 日,續借 1 次以 28 日為限
・圖書預約:每人限預約 5 冊,每冊圖書限 3 人預約
・申請:親自向全縣任一圖書館服務臺洽填申請表
・📍97791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2號
・🕒08:00 ~ 17:00
・- 借用人需負保管之責,設備損壞或遺失需賠償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feng-bin.gov.tw/News.aspx?n=33188&sms=2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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