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來義鄉公所為減輕鄉民在喪葬及生育時的經濟負擔,特別制定本自治條例,提供喪葬慰問金及生育獎勵金。凡設籍於來義鄉的居民,若有親屬死亡殮葬或新生兒出生,皆可依規定向來義鄉公所申請。喪葬慰問金為 10,000 元,生育獎勵金則依胎次發放,第一胎 20,000 元,第二胎以上每胎 30,000 元。申請人需在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屏東縣來義鄉之居民死亡殮葬;設籍屏東縣來義鄉之居民生育
・喪葬慰問金:10,000 元
・生育獎勵金(第一胎):20,000 元
・生育獎勵金(第二胎以上):30,000 元
・申請:向屏東縣來義鄉公所提出申請
・📍92241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94號
・🕒週一至週五 08:00~17:00(例假日休),午休 12:00~13:00
・當年度預算不足時,本所可能停止受理或列入下年度辦理
最高30,000元
事實發生後 3 個月內
資料來源:https://www.pthg.gov.tw/laiyi/News_Content.aspx?n=50F7FD41438B9153&s=B79D5808436E38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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