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針對南投縣115年3月乾旱造成的糯米荔枝農作物受損,提供現金救助。實際從事農作生產的自然人,若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每公頃可獲得10萬元救助金。農民需在指定期間內向相關公所申報,假日亦可受理申請。
・對象(須符合):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2項所定情事;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
・糯米荔枝現金救助:每公頃 100,000 元
・申請:向相關公所申請辦理現金救助
・🕒假日得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條規定向相關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由公所核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最高100,000元
2026/05/13 ~ 2026/05/26
資料來源:https://www.jiji.gov.tw/1472/a25/Info/0ff319f2-0267-4bbf-baf2-1997cb39e1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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