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萬榮鄉公所公告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計畫,針對鄉內西寶段318地號及馬遠段126-2地號兩筆土地,開放符合資格的原住民申請分配。此計畫旨在協助原住民取得土地權利,確保國有土地的合理利用。申請人須具原住民身分、年滿18歲並設籍於萬榮鄉,且無拋棄土地或違法轉讓紀錄。申請期間為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申請書件可至鄉公所農業課領取或官網下載,並於期限內送交鄉公所收文。
・對象(須符合):須具原住民身分;須為滿18歲之成年人;應設籍於本鄉(鎮、市、區)轄區內;不得有拋棄土地之紀錄(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因登記需要或因土地內有公共設施之拋棄除外);分配後之土地面積不得超額;無違法轉讓、轉租原住民保留地紀錄;如以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與該土地具有傳統淵源關係」申請分配者,土地如無原住民使用中,申請分配之原住民需無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之產權登記;如土地已有現況使用之原住民,原則應符合地用相關管制規定,但經機關綜合考量特殊個案情形,得適用地權地用分流處理原則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人因行政轄區、地(戶)籍劃分不一致未符設籍規定,且經鄉(鎮、市、區)公所現場勘查並調查相關事實;申請人因天然災害因素,其住所及戶籍遷移至其他鄉(鎮、市、區),且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所定「原受配原住民保留地面積未達第10條最高限額,且與該土地具有傳統淵源關係」
・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西寶段318地號,面積 541.30 平方公尺
・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馬遠段126-2地號,面積 8,500.00 平方公尺
・申請:請至本所農業課領取參閱,或逕自本所官網下載使用;請於公告期間內,將申請書件,逕送本所公文登記桌收文,或以郵寄送達;申請日期以本所登記桌收文之日或郵局收件郵戳為憑
・📍979003 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
・🕒週一至週五 08:00~12:00 13:00~17:00
・如有相關疑義,請逕向本所農業課洽詢
2026/06/01 ~ 2026/06/30
資料來源:https://www.wanr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750&sms=16079&s=2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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