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達仁鄉公所公告受理達人段109地號等1筆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分配申請。此計畫旨在輔導原住民取得公有土地權利,以安定生計並促進發展。申請對象須具原住民身分且為滿18歲成年人,並需在公告前設籍達仁鄉,但特定情況下可免設籍。分配的土地面積為 85.06 平方公尺。申請人需在指定期間內,將申請書件送至公所公文登記桌或郵寄送達,相關申請須知可至農業課領取。
・對象(須符合):具原住民身分;滿 18 歲之成年人;公告本分配計畫前已設籍本鄉(若符合特定條件,如因行政轄區/地籍劃分不一致或天然災害遷籍,經公所勘查調查屬實者,得免設籍於本鄉);無拋棄土地之紀錄(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因登記需要或因土地內有公共設施之拋棄除外);分配後之土地面積不得超額;無違法轉讓、轉租原住民保留地紀錄;若以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與該土地具有傳統淵源關係」申請分配,且土地無原住民使用中,申請人需無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耕作權、地上權或農育權之產權登記;若土地已有現況使用之原住民,原則應符合地用相關管制規定,但經機關綜合考量特殊個案情形,得適用地權地用分流處理原則
・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所有權:達人段109地號,面積 85.06 平方公尺
・申請:逕送本所公文登記桌收文,或以郵寄送達(申請日期以本所登記桌收文之日或郵局收件郵戳為憑);相關申請書件及申請須知請至本所農業課領取參閱
・📍966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復興路14號
・異議聲明期間與申請分配期間相同,逾期不再受理異議聲明;異議聲明書件請逕送本所公文登記桌收文;申請期間計 30 天(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請分配;如有相關疑義,請逕向本所農業課洽詢
2026/06/05 ~ 2026/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