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推出「115年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旨在鼓勵設籍桃園市的青年及中高齡者參與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凡符合資格者,每人每年最高可獲得 5 學分補助,每學分上限為 3,500 元,實際學分費未達此金額則依實核發。申請人需在取得學分證明後 90 日內,備妥相關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桃園市;完成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對象(符合任一):未滿30歲之青年(年齡計算以取得學分證明日為基準);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年齡計算以取得學分證明日為基準)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5 學分
・每學分以 3,500 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 3,500 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申請:申請人於修習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並取得學分證明後,應於取得學分證明之翌日起90日內,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本方案溯及至 2026/01/01 起生效
最高3,500元
取得學分證明之翌日起90日內
資料來源:https://homerun.tycg.gov.tw/apply/index.aspx?openExternalBrows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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