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為促進校際合作,提供學生至他校選修課程的機會,同時也開放他校學生來清華選課。其中,針對參與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包含陽明交大、中央大學、政治大學)的學生,無論是清華學生前往台聯大系統學校修課,或台聯大系統學校學生來清華修課,原則上可免繳學分費。此項福利旨在鼓勵學生充分利用各校師資與設備,但部分課程(如師資培育課程)及特定身分學生(如延畢生、研究生)仍需依規定繳費。
・對象(須符合):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或台聯大系統(陽明交大、中央、政大)學校學生;申請選修台聯大系統內學校開設之課程;須經本校與對方學校審核同意
・台聯大系統校際選課學分費:原則免繳(部分課程除外)
・申請:依各校校際選課規定辦理
・📍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教務處課務組
・- 本校學生選讀他校課程,以該學期本校未開設之科目為原則
資料來源:https://curricul.site.nthu.edu.tw/p/450-1208-292231,c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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