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勞動制度是針對被判處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的輕微犯罪者,提供一個替代入監服刑的機會。符合條件者可向檢察官聲請,透過提供無償的勞動或服務來替代刑罰,避免中斷工作並兼顧家庭生活。服務內容多元,包括清潔整理、居家照護、環境保護等,旨在幫助受刑人回歸社會並預防再犯。
・對象(須符合):應執行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案件;經判處罰金者
・避免入監服刑:替代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替代罰金刑:透過無償勞動或服務替代罰金
・維持正常生活:不中斷工作,兼顧家庭
・申請:向檢察官聲請
・📍201206 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
・🕒8:30至17:30(為民服務中心中午不休息)
・若無正當理由不履行且情節重大,將執行原宣告刑罰;社會勞動人事後被發現有違規情形,執行機關會回報觀護人簽報檢察官撤銷社會勞動處分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klc.moj.gov.tw/293105/731700/731704/293327/55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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