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6,000元→115年度嘉義縣大埔鄉強化民生韌性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

綜合津貼 嘉義縣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嘉義縣大埔鄉為協助鄉民因應近年天災造成的農損及財產災情,並刺激鄉內經濟復甦與消費活動,特別訂定「強化民生韌性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本自治條例針對在 2026/02/28 前設籍於大埔鄉且持續在籍的鄉民,包含符合條件的外國人及新生兒,每人一次性發放 6,000 元現金。發放作業由公所委請戶政機關製作名冊後統一發放,若有符合資格但遺漏未領取者,可檢附戶籍謄本向公所申請補發。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 2026/02/28(含當日)前設籍於嘉義縣大埔鄉,並於發放起始日時仍持續在籍未遷出;外國人於中華民國 2026/02/28(含當日)前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且在臺地址設置於嘉義縣大埔鄉轄內;中華民國 2026/02/28(含當日)前出生未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新生兒,於發放起始日前辦妥戶籍登記,仍持續在籍未遷出,且其父或母其中一方符合前述規定
・振興經濟金:每人 6,000 元,以現金一次性發放
・申請:由嘉義縣大埔鄉公所委請戶政機關製作發放名冊並依名冊發放;領取人應攜帶規定相關證件於公所指定之發放日期及地點領取;倘有遺漏等相關情事,發放對象得檢附個人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向本所提出申請,辦理補發事宜
・發放單位保有資料查核權,如事後經查核未符合資格者,得撤銷發給並追繳已發給之振興經濟金;符合領取資格者,逾發放期間未領取視同放棄,不再發給

【金額/折扣】

最高6,000元

【期間】

2026/04/10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zhuo-xi.gov.tw/News_Content.aspx?n=35011&sms=26545&s=20708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