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補償金是由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提供,旨在協助因犯罪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而受害的個人及其家屬。補償對象包括因犯罪死亡者的遺屬、受重傷者本人,以及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本人。申請人需向犯罪地檢察署的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審議委員會決定後核發補償金。此補償金旨在減輕被害人及其家庭因犯罪所承受的經濟負擔。
・對象(須符合):因犯罪行為(含故意及過失)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因犯罪行為(含故意及過失)被害而受重傷者本人;因犯罪行為(含故意及過失)被害而遭受性侵害之被害人本人
・犯罪被害補償金:金額由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開會決定
・申請:向犯罪地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書,可洽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0800-005850 諮詢申請書撰寫
・申請免費
知有犯罪被害時起 2 年內或自犯罪發生時起 5 年內
資料來源:https://www.cyc.moj.gov.tw/297563/742687/743031/297684/1397211/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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