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推動未滿一歲嬰幼兒營養補助。凡 2025 年 1 月以後出生,並於屏東縣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的嬰幼兒,其父母一方設籍屏東縣滿一年,且申請人及嬰幼兒於補助期間持續設籍本縣者,即可申請。每名嬰幼兒每月可獲 2,000 元補助,最長可領 12 個月,累計最高 24,000 元。本補助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
・對象(須符合):凡 2025 年 1 月以後出生,並於屏東縣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嬰幼兒;申請當日,申請人(嬰幼兒父或母)須持續設籍屏東縣;補助期間,嬰幼兒須持續設籍本縣
・對象(符合任一):嬰幼兒出生當日,其父或母設籍並實際居住屏東縣滿一年;母親未設籍屏東縣,但生父於嬰幼兒出生當日設籍滿一年且已完成認領登記;父母死亡、行蹤不明或受監護宣告者,得由同居最近親屬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嬰幼兒營養補助:每名嬰幼兒每月 2,000 元,最長 12 個月,累計最高 24,000 元
・申請:線上申請,請至申辦平台 https://onestop.pthg.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2111 辦理
・- 2026 年 1 月以後出生嬰幼兒,應於嬰幼兒未滿 1 歲前完成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最高24,000元
2026/01/28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pthg.gov.tw/wutai/News_Content.aspx?n=C1D59FFF53827250&s=FF2CF5C7BB8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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