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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臺中市國立中興大學通識中心校級通識課程教學助理助學金

教育文化 臺中市 期限 2026-06-30

【內容簡介】

・國立中興大學通識中心為校級通識課程提供教學助理(TA)助學金。授課教師可依課程需求申請教學助理,由符合資格的博碩士班研究生或學士班三年級以上優秀學生擔任。經審核通過後,教學助理將依核定名額及每月支領金額獲得助學金。授課教師需於指定申請期間內,詳閱申請說明並填寫申請書完成送件。
・對象(須符合):授課教師需為校級通識課程授課教師;教學助理當學期聘任期間必須在學註冊完成;教學助理聘任期間不得休學、退學、提前畢業離校;每名學生不得擔任與該學期所修課程同名稱科目之教學助理;每學期以擔任二班為限;教學助理需具備勞安證明 6 小時(必選修【職業安全衛生法規】+3 小時選修);非本國籍之僑外生 TA 需提供效期內之居留證及工作證影本
・對象(符合任一):博碩士班研究生;學士班三年級(含)以上優秀學生
・教學助理助學金:每月支領金額依審查委員會決議核撥,名額依修課人數核定(以 50 人以上配置 1 名為原則)
・申請:授課教師填寫申請書 (115-1) 並送件
・每一課程每學期僅能申請 1 類教學助理,不得同時申請 2 類以上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6/30

資料來源:https://oaa.nchu.edu.tw/ge-teachera_assis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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