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為鼓勵學生跨越課堂學習,培養多專長、跨領域、跨視野的人才,特訂定本辦法,提供院內專任教師申請跨域展演實踐活動補助。補助項目包含劇本編寫費、場地租借費、外聘專家學者酬勞、學生參展費用及文宣費等。申請人需檢具完整活動計畫書及經費需求表,每年 1 月及 8 月收件,經學者專家審查後核定補助額度。
・對象(須符合):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專任教師;檢具完整活動計畫書;活動須為跨域展演實踐活動
・劇本編寫費、編曲費、展演服裝、道具製作、場地布置、器材搬運費等與展演活動直接相關費用
・校外展演場地租借費
・外聘專家學者酬勞及膳宿費
・展演學生參展費用:膳食、交通、保險費
・文宣費:海報印刷、設計、郵資、媒體露出
・申請:由院內專任教師檢具完整活動計畫書(含經費需求表)提出申請,經學者專家審查
・逾期繳交核銷單據或成果報告書者,註銷該案之補助
每年 1 月、8 月收件
資料來源:https://art.nthu.edu.tw/?page_id=534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