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區區公所針對役男家屬提供生活扶助,協助役男服役期間家庭經濟困難者。本扶助依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分為甲、乙、丙三級,提供一次性安家費及春節、端午、中秋等三節生活扶助金。申請對象為役男家屬,需符合家庭總收入及財產限額規定。申請人應攜帶戶口名簿、全戶最近 1 年各類所得及財產歸戶清單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辦理。
・對象(須符合):役男受徵召服兵役期間;役男家屬(指役男之配偶、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役男入營前一年持續為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且同居共營生活之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及民法 1114 條第 4 款之親屬);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家屬人數,每人每月未達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年最低生活費;家庭財產未逾一定金額(動產:役男及其家屬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人時為 250 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 25 萬元。不動產:以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 2 條公告之當年度不動產限額計算,但役男及其家屬之自用住宅及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不列入)
・82 年次以前及 94 年次以後出生役男徵集服役達 1 個月以上者,依核列等級發給一次安家費及春節、端午、中秋等三節生活扶助金:
・甲級 1 口:21,390 元
・乙級 1 口:12,834 元
・丙級 1 口:6,417 元
・83 年次以後至 93 年次以前出生徵集入營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常備役體位役男申請服替代役或替代役體位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於服役達 2 個月以上者,發給一次安家費:
・役期 4 個月者,甲級 1 口:28,520 元
・役期 4 個月者,乙級 1 口:17,112 元
・役期 4 個月者,丙級 1 口:8,556 元
・役期 6 個月者,甲級 1 口:42,780 元
・役期 6 個月者,乙級 1 口:25,668 元
・役期 6 個月者,丙級 1 口:12,834 元
・役期 10 個月者,甲級 1 口:71,300 元
・役期 10 個月者,乙級 1 口:42,780 元
・役期 10 個月者,丙級 1 口:21,390 元
・一次安家費扶助口數:最高以 4 口為限;兄弟同屬役男者,得分別核發
・三節生活扶助金扶助口數:最高以 4 口為限;兄弟同屬役男者,同戶生活或分戶無配偶或子女者,以一家計算,最高以 6 口為限;有配偶或子女且分戶者,依戶數分別計算,各戶最高以 4 口為限
・役男之配偶及直系血親不受前項口數計算限制
・申請:請攜帶戶口名簿、全戶最近 1 年各類所得及財產歸戶清單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辦理
・📍400615臺中市中區成功路300號3樓
・🕒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除外)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直系血親尊親屬三節生活扶助金僅得由兄弟一人申領,不得重複
最高71,3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central.taichung.gov.tw/831735/831781/3189791/3189794/351425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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