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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4,250,000元→115年度屏東縣長治鄉公所補助民間團體經費

綜合津貼 屏東縣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提供 115 年度民間團體補助,總預算預估為 4,250,000 元。補助對象為本鄉合法立案的社區發展協會及民間團體,每年度申請經費補助以不超過 20,000 元為原則。補助項目包含與團體宗旨相關的研習、參訪、觀摩活動費用,如鐘點費、撰稿費、場地費、印刷費、交通費、評審費及保險費等。申請者需在 2026/01/01 至 2026/12/31 期間提出申請,並檢附申請函、聲明書、揭露表、補助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等文件。
・對象(須符合):本鄉合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及民間團體;申請補助之計畫須經理(監)事決議通過或經會員大會通過之年度計畫
・社區發展協會及民間團體補助:每團體每年度申請經費補助以不超過 20,000 元為原則
・社區發展協會推動教育、文化、環境及綠美化內容或專案核准活動:不受 20,000 元補助限制
・依法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工會、農會、漁會、水利會、同業公會、體育會或申請補助之計畫具公益性質之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團體:不適用上述兩款補助限制
・補助項目包含研習、參訪、觀摩活動之鐘點費、撰稿費、場地費、印刷費、交通費、評審費及保險費
・申請:向屏東縣長治鄉公所提出申請
・📍90846屏東縣長治鄉進興村潭頭路1號
・🕒8:00-12:00/13:00-17:00
・- 接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審核通過後確依計畫執行,如遇特殊情形須變更計畫者,應報本所核准

【金額/折扣】

最高4,250,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pthg.gov.tw/TownCgt/Cus_PublicInfo_Detail.aspx?n=4B4C8B9FBA7306BC&s=3F8F313D905A94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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