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為培養學生學以致用的觀念並提升就業競爭力,特訂定校外實習實施辦法,開設全時校外實習課程。凡修習此課程的學生,可免繳交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但仍須繳交學分費。此外,部分實習機構會提供工資或獎助學金。本計畫主要對象為本校大二(含)以上在校生,學生需填寫申請表並經各院級/系級教學單位、導師/指導教授審核同意後,方可選修校外實習課程。
・對象(須符合):本校大二(含)以上在校生;填寫「全時校外實習申請表」並經各院級∕系級教學單位、導師∕指導教授審核同意
・修習全時校外實習課程:免繳交學、雜費(或學雜費基數),但須繳交學分費
・部分實習機構提供:工資或獎助學金(金額依實習機構規定)
・申請:學生填寫申請表後,經各院級/系級教學單位、導師/指導教授審核同意後選修課程
・📍- 校本部: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行政大樓1樓 推廣教育中心)
・- 全時校外實習課程以累計一年為原則,上課開始後不得加選
資料來源:https://exten.site.nthu.edu.tw/p/404-1213-21580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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