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提供國立清華大學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於 115 學年度(含上、下學期)前往國內 8 所大學進行學期交換。參與學校包含多所藝術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及慈濟大學。計畫提供「互惠生」名額,互惠生僅需繳交清華大學學雜費,免負擔交換學校學費,享有學費減免的實質好處。此外,亦有「自費生」名額,自費生除繳交本校學雜費外,需另依規定繳交交換學校的學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欲申請者須備妥申請表、學習計畫、歷年成績單、推薦信及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免附)等文件,並於指定截止日期前送交各系所初審。
・對象(須符合):具清華學籍之大學部或研究所學生
・國內大學學期交換互惠生:免負擔對方學校學費
・臺北藝術大學:每學期 5 名
・臺灣藝術大學、臺南藝術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聯合大學:每學期 10 名
・慈濟大學:每學年 10 名
・申請:備妥文件後,送交各系所初審,再由各系所送交名單至推廣教育中心
・📍校本部: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行政大樓1樓 推廣教育中心);南大校區:30014 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行政大樓3樓 推廣教育中心)
・北藝大自費生除繳交本校學雜費外,需另依規定繳交北藝大學分費、實習費等相關費用,收費標準詳見附件;大五生前往姊妹校交換,若修習學分數 10 學分以上,將收取全額學費與雜費;交流結束後需提交一份交流心得予推廣中心,方可辦理離校;畢業生於交換學校修課,至少需 1 門課之成績及格
即日起至 2026/04/13
資料來源:https://exten.site.nthu.edu.tw/p/406-1213-304254,r160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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