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補償金旨在提供因犯罪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而導致死亡、重傷或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及其遺屬經濟上的支持。申請人需向犯罪地檢察署的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審議委員會將依個案情況開會決定是否准予補償,並以決定書通知申請人。此補償金旨在減輕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庭因犯罪所承受的經濟負擔。
・對象(須符合):因犯罪行為(含故意及過失)被害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遭受性侵害之被害人
・犯罪被害補償金:由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開會決定准駁後,以決定書通知申請人
・申請:提出申請書(內容撰寫可洽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0800-005850)
・審核權責由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開會決定准駁後,以決定書通知申請人
知有犯罪被害時起 2 年內或自犯罪發生時起 5 年內
資料來源:https://www.cyc.moj.gov.tw/297563/742687/743031/297686/517028/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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