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提供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服務,旨在協助因犯罪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而導致死亡、重傷或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及其遺屬。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包括犯罪被害死亡者的遺屬、受重傷者本人,以及性侵害被害人本人,可向犯罪發生地的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交申請書。申請人可洽詢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電話:0800-005850)尋求申請內容撰寫的協助。申請時需備妥死亡或重傷害證明、醫療殯葬費用單據、戶口名簿影本、犯罪被害證明及申請書。申請期間為知悉犯罪被害後 2 年內,或自犯罪發生後 5 年內。審核結果將由委員會開會決定後通知申請人,且申請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對象(須符合):因犯罪行為(含故意及過失)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或遭受性侵害之被害人
・犯罪被害補償金:金額依個案評估核發
・申請:向犯罪地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書
・申請過程免費
知有犯罪被害時起 2 年內或自犯罪發生時起 5 年內
資料來源:https://www.cyc.moj.gov.tw/297563/297597/297617/514504/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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