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公所提供免費的鄉鎮市調解服務,旨在協助民眾解決民事糾紛及刑事告訴乃論事件。這項服務透過調解委員會的第三方斡旋,促使當事人雙方進行溝通協調,以期達成共識並解決紛爭。此調解服務原則上不收取任何費用,為市民提供一個便捷且經濟的法律爭議解決途徑。民眾可親自或以掛號郵寄方式,將聲請調解書提交至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辦理。
・對象(須符合):聲請調解事件需符合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之管轄規定;糾紛事件為民事事件或刑事告訴乃論事件
・鄉鎮市調解服務:原則上不收費用
・申請:親送或掛號郵寄聲請調解書(筆錄)至調解委員會;可至萬華區公所網站下載聲請調解書(筆錄)自行填寫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 ~ 下午 5:30(中午社會課綜合櫃檯及兵役課櫃檯彈性上班)
・調解委員會將排定期日並通知兩造到場調解;調解不成立者,得聲請核發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民事事件調解成立具民事和解效力;刑事告訴乃論事件調解成立具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不得再告訴、起訴、自訴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whdo.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6474BADD0C52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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