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公所提供民眾檔案應用服務,開放閱覽、抄錄或複製公所保管的檔案。凡年滿 20 歲具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機關團體或其授權代理人,皆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透過書面郵寄或親自送達申請書,經核准後,閱覽、抄錄機關檔案每 2 小時收取 20 元,複製檔案則依詳細收費標準表計價。國家檔案及符合特定條件的政治檔案可免收費用。此服務旨在提供民眾查詢、研究或參考公務檔案的管道。
・對象(須符合):滿 20 歲具行為能力之成年人、機關團體或其授權之代理人、委任人
・閱覽、抄錄機關檔案:每 2 小時收取 20 元,不足 2 小時以 2 小時計算
・閱覽、抄錄國家檔案:免收費
・複製檔案:依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計價(紙張黑白複印 B4 以下每頁 2 元,A3 每頁 3 元;彩色複印為黑白收費標準 5 倍;數位圖像檔依解析度每幅 10 ~ 70 元;微縮片每幅 20 ~ 40 元;錄音帶每卷 210 ~ 605 元;錄影帶每卷 300 ~ 750 元;電子檔案依格式每幅 2 ~ 6 元或每小時 100 ~ 390 元)
・政治檔案中遭公權力侵害之人或其繼承人申請所涉案件之政治檔案:免收閱覽、抄錄費用,同一檔案免收一次複製費、耗材費、郵遞費及處理費
・申請:書面郵寄或親自送達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326101 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星期一至五 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不打烊服務:兵役業務、健保業務)
・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時,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不得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污損、拆散或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內容。應用檔案而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隱私權等權益時,應由應用者自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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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www.yangmei.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5599&s=90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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