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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雲林縣林內鄉公有殯葬設施宗聖堂及華藏堂使用管理費減免

綜合津貼 雲林縣

【內容簡介】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提供公有殯葬設施(包含公墓墓基、納骨堂宗聖堂及華藏堂)的使用管理費減免或免收優惠。符合資格的對象包括因公作戰死亡的現役軍人、各級政府列冊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器官捐贈者,這些對象可能享有全額免收。此外,政府公費收容的仁愛之家、育幼院、教養院等機構院民,以及設籍林內鄉九芎村滿一年的居民,可享有 30 %或 50 %的費用減免。非本鄉籍民眾通常需支付較高費用,但若能證明世居本鄉或有直系血親設籍五年以上,則可比照本鄉居民收費。具體費用和減免額度依設施類型、樓層及身分條件而異。
・對象(須符合):使用雲林縣林內鄉公有殯葬設施 (宗聖堂或華藏堂)
・對象(符合任一):現役軍人因公作戰或參加軍事演習死亡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之第一、二、三款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在醫療院所捐贈器官者;政府公費收容之仁愛之家育幼院、教養院及其他救助機構之院民死亡者;設籍本鄉九芎村滿一年之居民;非本鄉籍民眾但世居本鄉現居他鄉鎮市區欲返回歸宗,並能提出有力證明文件者 (戶籍謄本);非本鄉籍民眾但使用者之配偶或使用者之一等或二等直系血親在本鄉設籍五年以上者
・宗聖堂骨骸櫃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第一樓層 10,000 元,第二樓層 15,000 元,第三樓層 12,000 元
・宗聖堂骨灰櫃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第一樓層 8,000 元,第二樓層 12,000 元,第三樓層 10,000 元
・華藏堂骨灰櫃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一般區):第一層及第十層 15,000 元,第二層及第九層 20,000 元,第三層及第八層 25,000 元,第五層及第七層 25,000 元,第六層 25,000 元
・華藏堂骨灰櫃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四方佛龕對面,一樓華嚴一區):80,000 元
・華藏堂骨灰櫃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四方佛龕斜對角,一樓華嚴二區):50,000 元
・華藏堂骨灰櫃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無面向四方佛龕,一樓華嚴三區):50,000 元
・華藏堂骨灰櫃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四方佛龕正下方,一樓華嚴本區):160,000 元
・華藏堂骨骸櫃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一樓一般區):第一層及第五層 25,000 元,第二層及第三層 30,000 元
・華藏堂神主牌位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永久奉祀):南北向 30,000 元,東西向 30,000 元
・公墓墓基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每墓基 20,000 元,使用期間十年
・公墓墓基延長使用管理費 (本鄉籍):每年 2,500 元,最久以八年為限
・公墓墓基第一次使用者:加收廢棄物清運費 10,000 元
・暫厝骨骸甕、骨灰罈保管費 (本鄉籍亡者):一次 600 元 (一期六個月)
・暫厝骨骸甕、骨灰罈保證金 (本鄉籍亡者):10,000 元
・現役軍人因公作戰或參加軍事演習死亡者:免收宗聖堂骨灰(骸)櫃及公墓墓基使用管理費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之第一、二、三款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免收宗聖堂骨灰(骸)櫃使用管理費 (需於指定區域內選位)
・在醫療院所捐贈器官者:免收宗聖堂骨灰(骸)櫃使用管理費
・公墓墓基使用管理費 (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之第一款低收入戶):免收
・公墓墓基使用管理費 (無人認領之屍體):免收
・公墓墓基使用管理費 (無嗣者及符合第一款低收入戶):免收
・政府公費收容之仁愛之家育幼院、教養院及其他救助機構之院民死亡者:減收 50 %宗聖堂骨灰(骸)櫃及公墓墓基使用管理費
・公墓墓基使用管理費 (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之第二、三款低收入戶):減收 50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之第一、二、三款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減收 30 %宗聖堂指定區域以外之骨灰(骸)櫃使用管理費
・設籍本鄉九芎村滿一年之居民:減收 30 %納骨堂及公墓墓基使用管理費 (九芎村低收入戶第二、三款仍依減收 50 %辦理)
・公墓墓基延長使用管理費 (申請人有經濟困頓等特殊情事):得報請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辦理減收
・公墓墓基延長使用管理費 (起掘時發現屍體尚未腐盡(蔭屍)者):免費延長一年
・公墓遷葬申請使用宗聖堂者:免收使用管理費
・公墓遷葬申請使用華藏堂者:減收 30 %使用管理費
・非本鄉籍民眾申請使用宗聖堂納骨堂者:依照收費標準加收一倍使用費
・非本鄉籍民眾申請使用華藏堂納骨堂者:依照收費標準加收三倍使用費 (即本鄉籍收費金額乘以四)
・非本鄉籍民眾申請使用公墓墓基者:使用管理費 60,000 元
・非本鄉籍居民申請公墓墓基延長者:收取三倍延長使用管理費用
・非本鄉籍亡者暫厝骨骸甕、骨灰罈保管費:本鄉籍收費基準之二倍
・神主牌位合爐費:每次 1,000 元
・納骨堂使用中途申請層別位置變更者:加收移動登記費每罈 1,000 元
・申請:向雲林縣林內鄉公所提出申請,開立繳款單並於七日曆天內至公所公庫繳納使用費後,憑據申領「許可證」。
・🕒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 骨骸甕之規格應為高 57 公分以下,直徑 30 公分以內

【金額/折扣】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linnei.yunlin.gov.tw/1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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