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公所提供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凡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可在公所地下停車場享有每日 3 小時的免費停車服務。此優惠適用於機車及汽車,旨在方便身心障礙人士前往公所洽公或辦理事務,減輕其交通負擔。
・對象(須符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憑證件每日享 3 小時免費停車
・申請:於淡水區公所地下停車場停車時,出示身心障礙證明即可享有優惠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週一至週五 08:00~17:00 臨櫃至18:00 照常服務(週六、日、國定假日除外)
・洽公 30 分鐘內免費,身心障礙者憑證件三小時內免費。機車每天每次 10 元,汽車每小時 20 元
免費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tamsui.ntpc.gov.tw/home.jsp?id=e837ee31c63180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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