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300,000元→112年度新北市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

居住生活 新北市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為協助設籍新北市的原住民族改善居住環境並維護居住安全,特別提供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這項福利旨在幫助符合資格的家庭,無論是購買新房或修繕現有房屋。建購住宅每戶最高可獲得 300,000 元補助,而修繕住宅每戶最高可獲得 150,000 元補助,用於改善屋頂、牆壁、廚房、衛浴等硬體設施。申請人需為年滿 20 歲、具行為能力的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且房屋所有權人為申請人或其配偶。申請人需備齊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年滿 20 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設籍新北市並實際居住 4 個月以上;申請人或其配偶係房屋所有權人;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新北市公告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 2 倍者;全家人口為 1 人時,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現值計算之合計金額為 250 萬元以內者,每增加 1 人,增加 25 萬元;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價值合計金額未超過新北市公告當年度列冊中低收入戶家庭不動產限額;其金額如低於 876 萬元,以 876 萬元為準 (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經本局認定者,不列入計算);建購住宅:建購住宅未逾 2 年;建購住宅: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 (房屋課稅現值依持分面積比例計算在 10 萬元以下者,或原自用住宅遭火災或天然災害受損而無法居住者,得視為無其他自有住宅);建購住宅:房屋登記原因應以興建(第一次登記)、買賣(拍賣)取得,且用途登記須為住宅、農舍或含「住」字樣,並確實自用居住者 (不得以直系親屬、配偶及兄弟姐妹為買賣之對象);修繕住宅:自用住宅屋齡超過 7 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損壞 (遭受火災或天然災害者不在此限);修繕住宅: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
・建購住宅:每戶補助 300,000 元
・修繕住宅:每戶最多補助 150,000 元 (用於改善自有房屋之屋頂、天花板、地板、牆壁、廚房、衛生設備、無障礙設施設備、給排水管線、電器管線、空燃氣調節之風管及風口等硬體設施設備)
・申請: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核定申請建購或修繕住宅補助個案,依年度預算額度補助順序為:1. 新北市列冊之低收入戶;2. 新北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3. 新北市原住民經濟弱勢戶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linkou.ntpc.gov.tw/home.jsp?id=3338eea68717f3fe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