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400元→115年度新北市林口區太平里民電費及瑞平里民水電費補助

居住生活 新北市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為妥善運用八里垃圾焚化廠回饋金,針對設籍於林口區太平里及瑞平里的居民提供電費及水費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當地居民的生活負擔,符合資格的太平里民可申請電費補助,瑞平里民則可申請電費及水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可獲 400 元電費補助,瑞平里民的水費補助上限為每月 100 元,未達上限者採實報實銷。申請方式採申請制,新戶需於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期間,攜帶相關文件至林口區公所經建課辦理;舊戶若資料無異動,則由公所查證後逕行撥款。本補助以戶為單位,由戶長或戶內成年人提出申請,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相關生活扶助補助。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須為戶長或戶內成年人一名;設籍於新北市林口區太平里或瑞平里,並符合以下任一設籍條件:;於2003/11/11(含)前設籍,或符合此條件者因故遷出再遷入,自遷入日滿 1 年;於2003/11/12 ~ 2010/03/26 設籍,且持續至發放時仍設籍,或符合此條件者自 2016 年起因故遷出 1 年內再遷入,自遷入日滿 1 年;於 2010/03/27(含)後設籍者,若為新生兒出生設籍或結婚遷入之配偶,且其父(母)或配偶符合上述任一設籍條件
・太平里民電費補助:每人每月上限 400 元,未達上限者採實報實銷
・瑞平里民電費補助:每人每月上限 400 元,未達上限者採實報實銷
・瑞平里民水費補助:每人每月上限 100 元,未達上限者採實報實銷
・申請:新戶須於申請期間至林口區公所2樓經建課申辦;舊戶若資料無異動,由公所查證相關資料後逕行撥款,無須來公所辦理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
・🕒週一至週五 8:00-12:00 13:00-17:00
・本項補助採申請制,以戶為單位,由戶長或戶內成年人一名提出申請;如於執行期間遷出者將不予繼續補助,不滿一個月,當月不予補助;各里經費於計畫總預算額度內得依實際申請人數互相勻支

【金額/折扣】

最高400元

【期間】

每年 03/01 ~ 03/31

資料來源:https://www.linkou.ntpc.gov.tw/home.jsp?id=45f19ec62af5557f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