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公所為改善太平里民用水品質,提供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協助里民負擔高額工程費用。本補助針對林口區太平里內,自來水管線已到達但尚未接水的用戶,最高可補助 150,000 元,且不超過自來水事業收費、委託代辦收費及道路修復總額的三分之二。申請人需符合特定的設籍條件,並在取得接水完成證明後 6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於林口區太平里,且各自來水事業供水管線已到達但尚未接水之用戶;戶籍應與裝設地點相同;每一用戶以補助 1 次為限;補助外線設備以量水器口徑在 25 毫米(含)以下為限;取得接水完成證明後 6 個月內向本所提出申請
・對象(符合任一):於 2003/11/11(含)前設籍於太平里;於 2003/11/11(含)前設籍於太平里,因故遷出再遷入太平里者,自遷入日滿 1 年方符合補助資格;於 2003/11/12 ~ 2010/03/26 設籍太平里,且持續至發放時仍設籍者;於 2003/11/12 ~ 2010/03/26 設籍太平里,且持續至發放時仍設籍者,自 2016 年起因故遷出 1 年內再遷入太平里者,自遷入日滿 1 年方符合補助資格;於 2010/03/27(含)後設籍太平里者,若為新生兒出生設籍或結婚遷入之配偶,且父(母)或配偶符合上述任一資格者
・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最高不得超過自來水事業收費、委託代辦收費及道路修復總額之三分之二,且不得逾 150,000 元
・申請:郵寄或臨櫃向林口區公所申請
・📍244014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
・🕒週一至週五 8:00-12:00 13:00-17:00
・用戶需先繳交申裝自來水費用並完成接管,經審核同意補助後撥付補助款項。申請案件收件後,按本所收件先後順序進行審核,若計畫經費用罄,則停止補助。
最高150,000元
公告日起至經費用罄
資料來源:https://www.linkou.ntpc.gov.tw/home.jsp?id=f5819bb6591996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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