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公所提供太平、瑞平、嘉寶里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電費、水費及營運管理費補助。此補助由新北市垃圾處理場(廠)營運回饋金支應,旨在補貼三里里民使用簡易自來水水井的電費、嘉寶里自來水費,以及管理委員會的營運管理費用。太平里簡易自來水用電電費及水費可獲全額補助,瑞平里簡易自來水用電電費及水費可獲三分之二補助,嘉寶里簡易自來水用電電費及自來水水費則可獲半額補助。營運管理費補助上限為全年預算全額的 20%。符合資格的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需檢附已繳費的水電費收據或營運管理費相關收據,向林口區公所經建課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由新北市林口區太平、瑞平、嘉寶里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太平里簡易自來水用電電費及水費:以每期水、電費收據之全額為補助金額,上限 1,400,000 元
・瑞平里簡易自來水用電電費及水費:以每期水、電費收據之三分之二額為補助金額,上限 250,000 元
・嘉寶里簡易自來水用電電費及自來水水費:以每期水、電費收據之半額為補助金額,上限 550,000 元
・太平、瑞平及嘉寶里管理委員會營運管理費:補助金額以全年預算全額 20% 為上限,應優先支付水及電費補助,扣除後不足 20% 則預算用罄即停止補助。支用範圍包含文具紙張、郵資及電話費、影印印刷費、相片沖洗攝錄影費用、茶水費、會議誤餐費或茶點、簡易自來水水錶抄錶人員工資補貼、其他會務支出所必需之費用
・申請:向林口區公所經建課辦理
・📍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378號
・🕒週一至週五 8:00-12:00 13:00-17:00
・受補助者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最高1,400,000元
每年 01/01 ~ 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linkou.ntpc.gov.tw/home.jsp?id=eea560423415cf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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