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公所針對設籍太平里及瑞平里的身心障礙者提供扶助金,旨在維護其合法權益與生活。補助金額依身心障礙程度分為 3,000 元、6,000 元及 9,000 元。太平里符合資格者由區公所主動比對後逕撥帳戶,不需民眾主動申請;瑞平里符合資格者則需自行檢具身分證、印章、戶籍謄本及存摺等文件向區公所申請。此扶助金的經費來源為新北市垃圾處理場(廠)營運階段回饋金。
・對象(須符合):每年農曆春節當日設籍太平或瑞平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符合以下設籍條件之一:;於 2003/11/11(含當日)前設籍於太平或瑞平里;於 2003/11/12 ~ 2010/03/26 設籍於太平或瑞平里,且持續至發放時仍設籍者;新生兒出生設籍或結婚遷入之配偶,若父(母)或配偶符合上述任一設籍條件者
・領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每人 3,000 元
・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每人 6,000 元
・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每人 9,000 元
・申請:- 太平里:由林口區公所主動比對符合資格里民,逕撥帳戶,不需民眾主動申請
・- 自 2021 年起,太平里由區公所主動比對符合資格里民
最高9,000元
2026/01/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www.linkou.ntpc.gov.tw/home.jsp?id=554fc298d2f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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