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西湖鄉為活絡地方經濟、照顧鄉民生活,並紓緩鄉民在物價上漲及通膨環境下的生活壓力,特制定「苗栗縣西湖鄉振興經濟金發放自治條例」。本自治條例規定每人一次性發放振興經濟金 5,000 元。發放對象為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含當日)前設籍苗栗縣西湖鄉的鄉民。符合資格的鄉民應攜帶相關證件,依公所指定發放日期、地點領取。若有遺漏情況,可檢附戶籍謄本向公所申請補發。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含當日)前設籍苗栗縣西湖鄉者;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含當日)前出生,並於發放起始日前辦妥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於苗栗縣西湖鄉者;符合領取資格者於領取振興經濟金前死亡仍具領取資格
・振興經濟金:每人 5,000 元,一次性發放
・申請:依苗栗縣西湖鄉公所指定發放日期、地點,攜帶相關證件領取;若有遺漏可檢附個人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向公所申請補發
・未於所訂期限內領取者,視同放棄
最高5,000元
2026/05/22 ~ 2026/08/30
資料來源:https://lioujia.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6960&sms=21662&s=881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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