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協助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設立「犯罪被害人扶助窗口」,提供急難紓困、急難救助及福利諮詢等服務。此項福利旨在幫助因犯罪事件導致生活困難的民眾,提供必要的經濟援助。申請人可依其需求,向居住地或戶籍地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亦可透過專線電話進行諮詢。除了經濟扶助,窗口也提供心理諮詢和消費爭議處理等多元服務,以全面支持犯罪被害人。
・對象(須符合):犯罪被害人;需申請急難紓困者 (適用於急難紓困);需申請急難救助者 (適用於急難救助)
・急難紓困:申請地點為被害人居住地區公所,金額未明確列出
・急難救助:申請地點為被害人戶籍地區公所,金額未明確列出
・申請:- 急難紓困:至被害人居住地區公所申辦
・📍- 急難紓困:被害人居住地區公所
・🕒- 急難紓困、救助及福利線上服務 (1957 專線):24 小時全年無休
・民眾申辦前,建議先洽詢戶籍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或撥打福利諮詢專線
資料來源:https://daneidanei.tainan.gov.tw/cp.aspx?n=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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