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減輕原住民老人經濟負擔並改善生活品質,提供中低收入原住民老人裝置假牙補助。設籍新北市一年以上且年滿 55 歲的原住民老人,經醫師評估有缺牙需裝置假牙,並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資格者,即可提出申請。補助項目包含全口、半口或部分活動假牙及固定假牙,最高補助金額達 40,000 元。申請人需先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進行口腔篩檢,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診治計畫書,送交新北市牙醫師公會或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審核。
・對象(須符合):設籍新北市一年以上;年滿 55 歲以上之原住民老人;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
・對象(符合任一):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 2 倍;且全家人口未超過 1 人時,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合計金額為 2,500,000 元,每增加 1 人,增加 250,000 元;且家庭所有不動產合計金額未超過 6,500,000 元,但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不列入計算);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經本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經本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托育費或養護費達 50 % 以上者
・全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40,000 元
・上顎或下顎半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20,000 元
・上顎半口活動假牙,併下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35,000 元
・下顎半口活動假牙,併上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35,000 元
・上顎或下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 15,000 元
・固定假牙:單顆最高補助 5,000 元,最多以補助 3 顆為限
・申請:申請人持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核定公文影本、戶籍謄本)向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公私立醫療院所進行口腔篩檢;非低收、中低收入戶者,需先向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申請補助資格認定。受理醫療院所核對身分後進行口腔篩檢,並擬具診治計畫。申請相關資料可直送新北市牙醫師公會專業審核或送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提出申請。
・📍208206 新北市金山區金美里中正路11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00 至 5:00 (5:00-6:00 為輪值服務時間)/國定假日除外
・未達補助標準者全額補助其裝置假牙實際支用數;經費不足支應時,以補助老人裝置全口假牙者優先辦理;超出補助費用部分,應由申請人自費辦理;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得隨時抽查申請補助對象、製作醫院或診所相關資料;如有填報不實、隱匿事實、溢領補助或違反相關法令情事者,應予返還補助,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公益彩劵盈餘分配相關經費支應
最高4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jinshan.ntpc.gov.tw/home.jsp?id=1ff6a7f00d6c49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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