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穩定農民種植水稻的收入,辦理水稻收入保險。本次公告修正了「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第十二條,主要將基本型保險的理賠金額從每公頃 20,000 元提高至 25,000 元。這項調整是為了配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稻米救助額度,確保農民在水稻產量減產達基準產量二成以上時,能獲得更實質的保障。未滿一公頃的投保面積,理賠金額將按比例計算。
・對象(須符合):從事水稻種植的農民;已投保水稻收入保險
・基本型保險理賠金:每公頃 25,000 元,產量減產達基準產量 20 % 以上者
・加強型保險理賠金:依保險契約計算,以每公頃基準產量與實際產量差額為準
・未滿一公頃理賠金:按面積比例計算
・📍305050 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週一至週五 早上 8:00 ~ 12:00 下午 1:00 ~ 5:00
・基本型保險理賠金若已領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應扣除已領金額
最高25,000元
資料來源:https://xinpu.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321&s=112458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