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針對身心障礙者提供使用牌照稅免徵優惠。此項福利已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放寬二親等內親屬車輛的戶籍地限制,讓非同戶籍但就近照顧的親屬也能減輕負擔。每位身心障礙者限一輛車,排氣量 2400CC 以內可全額免徵,超過部分則需繳納差額。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者;每位身心障礙者以一輛車為限;車籍地同身心障礙者戶籍地
・對象(符合任一):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車輛為二親等內親屬所有
・使用牌照稅免徵:排氣量 2400CC 以內全額免徵
・使用牌照稅免徵:排氣量超過 2400CC 繳納差額
・申請:可透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官網線上申請區辦理
・📍84552 高雄市內門區內門里內門20號
・遷戶籍可能影響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等其他稅目,請務必留意相關自住關鍵條件,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