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化區公所提供懷恩堂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減免,旨在減輕市民的殯葬負擔。此福利針對設籍新化區特定里別的亡者家屬提供 15,000 元的骨灰櫃使用費減收,並對已申請骨灰(骸)櫃位者提供神主牌位使用費 5,000 元的減免。此外,針對符合特定條件的臺南市市民,如將骨灰(骸)遷回本區、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年滿百歲、器官或遺體捐贈者、因公殉職的軍公教及民防人員,以及政府應殮葬的無主骨灰(骸)等,提供三成至全額免費不等的費用減免。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至新化區公所辦理繳費及申請手續。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與亡者具親屬關係;亡者為臺南市市民(部分減免條件適用)
・對象(符合任一):亡者設籍臺南市新化區那拔里、羊林里、礁坑里滿 4 個月(適用於骨灰櫃使用費減收 15,000 元);申請使用骨灰(骸)櫃位或已進塔安置者(適用於神主牌位使用費減收 5,000 元);亡者骨骸或骨灰現存放於他區(縣、市)骨灰(骸)存放設施,並遷回本區(市)骨灰(骸)存放設施存放(適用於減收三成);亡者為本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適用於減收四成或五成);亡者配合本市公墓更新且未領遷葬費(適用於減收八成或免費);亡者為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適用於減收八成或免費);亡者年滿 100 歲(含)以上;亡者於醫療院所捐贈器官或遺體;應由政府殮葬之無人認領屍體;管理機關辦理遷葬代為起掘之無主骨灰(骸);亡者為本市軍公教及民防人員因公致死
・骨灰櫃使用費:亡者設籍新化區那拔里、羊林里、礁坑里滿 4 個月之里民,減收 15,000 元(不含三樓 16,000 元櫃位)
・神主牌位使用費:申請使用骨灰(骸)櫃位或已進塔安置者,減收 5,000 元
・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本市市民骨骸或骨灰遷回本區(市)存放者,減收三成
・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本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減收四成;依機關指定位置辦理者,減收五成
・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配合本市公墓更新且未領遷葬費者,減收八成;依機關指定位置辦理者,免費
・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減收八成;依機關指定位置辦理者,免費
・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亡者年滿 100 歲(含)以上之本市市民,免費
・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亡者於醫療院所捐贈器官或遺體,免費
・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應由政府殮葬之無人認領屍體,免費
・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管理機關辦理遷葬代為起掘之無主骨灰(骸),免費
・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費:本市軍公教及民防人員因公致死,免費
・申請:- 繳費至新化區公所辦理
・🕒公所收費時間:上午 08:00 ~ 12:00;下午 13:30 ~ 17:30
・- 非本市市民申請使用骨灰(骸)存放設施(含神主牌位)者,依照收費標準加收 50 %
免費
2021/12/27 起適用(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eb.tainan.gov.tw/sinhua/cp.aspx?n=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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