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區公所提供颱風豪雨淹水救助金,旨在協助因水災導致住屋淹水達 50 公分以上且有實際居住事實的現住戶。符合資格的家庭可向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撥發災害救助金。申請時需備妥戶口名簿影本、淹水照片、存摺影本等相關文件,並配合區公所進行現場勘查。
・對象(須符合):住屋因水災淹水達 50 公分以上(自室內樓地板起算);具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住屋範圍限於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房、浴廁
・淹水救助金:金額依審核結果核發
・申請:向臺南市永康區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
・📍710050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 655 號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
・- 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但建物分別獨立或非屬獨立而為不同獨立生活戶者,依事實認定
資料來源:https://www.yongkangcity.gov.tw/prevention/view/13/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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