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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元→115年度臺中市烏日區公所回饋金補助全區區民水電費

綜合津貼 臺中市 期限 2026-03-3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為使回饋金資源供全區區民共享,自 110 年起辦理回饋金補助區民水電費。凡設籍烏日區各里並符合特定資格的區民,每人可享有本年度新臺幣 300 元的水電費補助。特定資格包含設籍連續三年、115年1月1日前完成出生登記、或符合條件的結婚遷入者等。申請人需檢附申請書、戶口名簿及郵局或農會存摺封面影本,可透過里鄰長或逕向區公所辦理申請,經審核後將辦理匯款。
・對象(須符合):設籍本區各里
・對象(符合任一):設籍居住或遷入並完成戶籍登記連續3年者(111年12月31日前遷入本區並於115年1月1日仍在籍者;在本區内遷移者不算戶籍遷出異動);115年1月1日前完成出生登記且未遷出本區者;115年1月1日前完成結婚遷入登記,須配偶一方符合第一款資格,另一方須於結婚登記後3個月內完成戶籍遷入登記且未遷出本區(含外籍、大陸、港澳配偶,未取得身分證者,需檢附護照或居留證影印本隨同申請書繳交);當年度死亡符合第一款資格者
・水電費補助:每人本年度 300 元
・申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里鄰長或本所,或由本所郵寄/透過里鄰長將申請表送達各家戶
・📍414212 臺中市烏日區新興路316號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部分業務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務(單一窗口):12:00-13:00
・本項補助係採申請審查制,如前一年度經審核符合資格者,次年度以後免再提出申請,將依提供之資料逕行審核及辦理後續作業;如申請匯撥至其他銀行帳號,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逾期不予受理,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金額/折扣】

最高300元

【期間】

2026/02/23 ~ 2026/03/31

資料來源:https://www.wuri.taichung.gov.tw/3886315/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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