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化區公所提供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懷恩堂)的使用費減免或免費服務。這項福利針對符合特定條件的民眾,例如亡者設籍新化區特定里別滿 4 個月以上、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百歲以上亡者、器官捐贈者、因公殉職的軍公教及民防人員等。減免金額從 30 % 到全額免費不等,適用於骨灰櫃、雙人骨灰櫃、骨骸櫃及神主牌位的使用費。申請人需備妥亡者除戶謄本、死亡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等文件,並至新化區公所辦理繳費及申請手續。
・對象(須符合):亡者使用臺南市新化區公所懷恩堂公立骨灰骸存放設施;申請人與亡者具親屬關係
・對象(符合任一):亡者設籍本區那拔里、羊林里、礁坑里滿 4 個月以上;本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配合本市公墓更新,未領遷葬費;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一百歲以上之本市市民死亡;亡者於醫療院所捐贈器官或遺體;軍警機關使用解剖室;應由政府殮葬之無人認領屍體;管理機關辦理遷葬代為起掘之無主骨灰(骸);本市軍公教及民防人員因公致死;本市市民骨骸或骨灰現存放於他區(縣、市)骨灰(骸)存放設施,遷回本區(市)骨灰(骸)存放設施存放;已進塔安置者,申請神主牌位;依機關指定位置辦理者(針對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公墓更新未領遷葬費)
・亡者設籍本區那拔里、羊林里、礁坑里滿 4 個月以上之里民:骨灰櫃、雙人骨灰櫃、骨骸櫃使用費減收 15,000 元(不含三樓 16,000 元之櫃位)
・已進塔安置者:神主牌位使用費減收 5,000 元
・本市市民骨骸或骨灰現存放於他區(縣、市)骨灰(骸)存放設施,遷回本區(市)骨灰(骸)存放設施存放:減收 30 %
・本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減收 40 %
・本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且依機關指定位置辦理者:減收 50 %
・配合本市公墓更新,未領遷葬費:減收 80 %
・配合本市公墓更新,未領遷葬費且依機關指定位置辦理者:免費
・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減收 80 %
・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且依機關指定位置辦理者:免費
・一百歲以上之本市市民死亡:免費
・亡者於醫療院所捐贈器官或遺體:免費
・軍警機關使用解剖室:免費
・應由政府殮葬之無人認領屍體:免費
・管理機關辦理遷葬代為起掘之無主骨灰(骸):免費
・本市軍公教及民防人員因公致死:免費
・許可證明遺失補發:減收 50 %
・申請:至新化區公所辦理繳費
・🕒公所收費時間 08:00-12:00;13:30-17:30
・非本市市民申請使用骨灰(骸)存放設施(含神主牌位)者,依照收費標準加收 50 %;神主牌位不得預購,且一律使用管理機關提供之神主牌;骨灰(骸)櫃位、神主牌位使用費及換櫃位費均含許可證明;各項許可證明遺失補發,減半收費;起掘撿骨者,亡者墓地為本區者,需會同管理員至墓區現場拍照確認;亡者墓地為外區者,需至當地區公所申請起掘證明;起掘撿骨者,第 1-7 公墓及私人墓地起掘許可證明費用 100 元;第八示範公墓需另繳納廢棄物保證金 8,000 元 + 100 元
免費
2021/12/27 起適用(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eb.tainan.gov.tw/sinhua/News.aspx?n=42665&sms=2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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