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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4,000元→115年度臺南市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居住生活 臺南市 期限 2026-12-31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配合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針對設籍或承租房屋於臺南市的民眾提供租金補貼。補貼金額依家庭成員組成、收入狀況及是否符合特定弱勢身分分為三級,並可依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等條件獲得加碼。申請人需有租屋事實,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符合臺南市規定門檻。申請方式包含郵寄、親送至區公所或線上辦理,受理期間為 2026/01/01 至 2026/12/31。
・對象(須符合):承租房屋位於臺南市;有租屋事實;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 46,545 元;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持有自有房屋;未重複接受二種以上住宅相關協助(同為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租賃契約之出租人或租賃房屋所有權人不得為承租人之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
・基本補貼金額上限(臺南市):
・第一級:4,000 元(家庭成員 2 人以上且有低收入戶身分,或 3 人以上且有中低收入戶身分)
・第二級:3,600 元(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
・第三級:2,200 元(家庭成員 1 人且未滿 40 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加碼倍數(依符合條件累加):
・單身青年(成年未達 40 歲):1.2 倍
・新婚家庭(申請日前 2 年內結婚者):1.3 倍
・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1 人 1.4 倍,2 人 1.6 倍,3 人 1.8 倍(逾 3 名者,每增生育 1 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 0.2 倍)
・經濟弱勢:1.4 倍
・社會弱勢:1.2 倍
・申請:- 郵寄申請: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住宅科)(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15年租金補貼」承辦人收),以郵戳為憑
・- 隨到隨辦,以日計算

【金額/折扣】

最高4,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jiangju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271&sms=10987&s=879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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