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西嶼鄉公所為因應關稅衝擊、油價上漲、國旅衰退及地方產業不振等因素,特制定「西嶼鄉提振地方經濟暨產業發展發放振興經濟禮金自治條例」。此禮金旨在提振地方民間消費、振興地方經濟及觀光產業發展,將向每位設籍於西嶼鄉的鄉民發放新臺幣 10,000 元。禮金以現金方式發放,符合資格的鄉民需在指定期間內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相關證件前往領取。
・對象(須符合):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30 日當日仍設籍於澎湖縣西嶼鄉之鄉民;新生兒於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30 日前出生,其父或母設籍於本鄉並於發放截止日完成設籍於本鄉者;基準日前出生之新生兒,於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31 日發放截止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設籍於本鄉者,且其父或母一方在基準日仍設籍於西嶼鄉
・振興經濟禮金:每人 10,000 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申請:親自或委託他人至各村辦公處領取
・領取時應由領取人在發放名冊上蓋章、簽名或按指印。按指印者僅限本人領取,或非由本人領取時由發放人員蓋職章證明。受領者不符合領取資格者,其領取之禮金將由本所追回繳庫。
最高10,000元
2026/05/15 ~ 2026/07/31